欧盟医疗器械指令
任何投放欧洲市场的医疗器械均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制造商产品如满足“协调标准”,则推定其符合指令。符合指令的产品必须申请CE标记。核心法律框架包含3部指令:
关于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指令90/385/EEC(AIMD)
关于医疗器械的指令93/42/EEC(MDD)
关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指令98/79/EC(IVDD)
所有医疗器械必须符合上述指令所列基本要求。 尽可能使用相关标准证实符合指令协调标准列表中所限定的基本要求。《欧盟医疗器械指令》是20世纪90年代欧盟统一协调后批准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及性能“新趋势”的指令。制造商如要合法地将其医疗器械产品投放欧洲市场,则必须满足指令的要求,并申请CE认证。
医疗器械欧盟ROHS指令检测仪
标准配置
医疗器械欧盟ROHS指令检测仪移动样品平台
电制冷Si-PIN探测器
信号检测电子电路
高低压电源
大功率X光管
计算机及喷墨打印机
医疗器械欧盟ROHS指令检测仪
技术指标
医疗器械欧盟ROHS指令检测仪元素分析范围从硫(S)到铀(U)
分析检出限可达1ppm
分析含量一般为1ppm到99.99%
任意多个可选择的分析和识别模型
相互独立的基体效应校正模型
多变量非线性回归程序
温度适应范围为15℃至30℃
电源:交流220V±5V,建议配置交流净化稳压电源
能量分辨率:160±5eV
外观尺寸: 550×416×333mm
样品腔尺寸:460×298×98mm
重量:45Kg
适用行业
医疗器械欧盟ROHS指令检测仪同时可以应用于大型制冷器具、冰箱、冷冻箱、其它用于食品制冷、保鲜和储存的大型器具等。
真空吸尘器、地毯清扫机、其它清洁器具、用于缝纫、编织及其它织物加工的器具等。
中央数据处理器、个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设备、电气电子打字机、台式和袖珍计算器等。
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录音机、高保真录音机、功放机、音乐仪器、其他记录或复制声音、图象的产品或设备。
荧光灯具(家用的照明设备除外)、直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高亮度放电灯等。
电钻、电锯、缝纫机,对木材、金属或其它材料进行车削、铣、砂磨、研磨、锯削、切割、剪切、钻孔、冲孔、折叠、弯曲或
类似加工的设备等。
电动火车或赛车、手持电子游戏机、电子游戏机、用于骑自行车、潜水、跑步、划船等的测算装置;带有电子或电气元件的运动设备。
放射治疗设备、心脏用设备、透视装置、肺呼吸机、核医疗设备等。
烟雾探测器、发热调节器、温控器、家用或实验室设备用测量、称重或调节器具、工业安装(如在控制板上)中所用的其它监控仪器。